离婚后借款欠条未还,如何起诉对方索要款项?

时间:2023-09-16 作者:杭州律所咨询

夫妻离婚后,另外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配偶不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并且有权要求对方进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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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一方不还欠款的方法:
1、如果一方没有偿还债务的,那另一方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一方恶意不还钱,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生效之后依然恶意不还钱,情节严重的,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债务是夫妻间的共同债务的,另一方就要一起偿还。如果只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该方要独自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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