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案件起诉两次撤诉后,没有新的证据可以再起诉吗?

时间:2023-09-18 作者:杭州律所咨询

法院撤诉后还可不可以重新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1、原告主动撤诉,或者法院按照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个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2、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申请撤诉后,再重复起诉的,法院不受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当事人在将自诉案件撤诉之后,若有新的证据可以证明相关事实,是可以再行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一条
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有新证据如果是撤诉或者驳回起诉,可以重新起诉。但如果是判决结案,就不能再次起诉,只能申请再审。证据对于一个案件的发展和判决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案件的关键证据,可能在案件审理期间尚不被发现,而案件则会根据当时现有的证据进行判决。当事人在有新证据可以推翻原来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第一百九十九条 (一)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二)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二百一十二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文链接: http://www.myq2.com/331845.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律师在线咨询网 兰州律师 泸州律师 武汉普法教育网 杭州刑事推荐律师 黑龙江律师 徐州律师 泉州律师 洛阳律师 许昌律师 雅安律师 铜仁律师 云南律师 昆明律师 果洛律师 上海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温州律师 淄博律师 绵阳律师 江东律师 武义律师 磐安律师 衢江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 金溪律师 会昌律师 莲花县律师 余干县律师 高安市律师